该草案迅速传播于圈内朋友圈,引起圈内人士讨论,有人士称之为“教育产业的历史性事件”,也有人士评价:“这是为培训机构国内上市开闸吗?”“教育培训迎来了大好机遇啊!”这意味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难以成为上市主体的现状将被改变。
过去,教育培训登陆A股受到政策阻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而国内教育培训机构大多数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企业法人。其次,《教育法》第2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也从法律上排除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营利性基础。如今,国务院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草案,明确了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意味着政策全国性放开,“昂立”们将不再是个案。而且,政策的放开,比培训行业人士预计的还要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