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稳妥开展低价药品采购工作。这是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而发布的配套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实施分类采购,基层统一采购,县以上医院议价成交。《通知》明确,对低价药实施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依旧实行集中采购,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受基层委托签订购销合同。公立医院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由医院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价成交,同时医院要优先采购通过新版GMP认证生产企业的药品。
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稳妥开展低价药品采购工作。这是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而发布的配套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实施分类采购,基层统一采购,县以上医院议价成交。《通知》明确,对低价药实施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依旧实行集中采购,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受基层委托签订购销合同。公立医院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由医院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价成交,同时医院要优先采购通过新版GMP认证生产企业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