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主要进展
(一)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列入试点的10个省市2012年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平均幅度约为9.2%,高于全国6.6%的总体降幅。二是部分试点城市设定了碳排放峰值目标。第二批试点省市通过设定碳排放峰值目标,以倒逼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发展。三是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四是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展情况
7个试点省市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6月深圳市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截至11月份,累计交易量超过13万吨二氧化碳,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850万元。上海、北京也于11月启动上线交易。各试点省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三)其他方面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试点。二是研究开展低碳社区和低碳园区试点。三是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试验示范。
二、深入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考虑
一是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好重大政策文件。做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完成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文本起草,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编制完成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系统提出我国2030及2050年低碳发展路线图。
二是完善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政策体系。
三是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
四是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