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登录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公司文化
混沌理念
公司动态
人才招聘
期货投资
工业品
农产品
金融衍生品
证券投资
产品
管理团队
研究
股权投资
投资策略
投资过程
投资业绩
管理团队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专区
客户登录
证券投资
产品
非结构化产品
结构化产品
合伙制企业
申购赎回流程
管理团队
研究
公司与行业
市场跟踪
投资杂谈
混沌价值二号母基金
混沌价值二号A基金
混沌价值二号B基金
平安汇通股往金来(混...
混沌价值一号基金
中融-混沌1号(已结...
中融-混沌2号(本产...
中海聚发-混沌1号(...
千足金-混沌1号(已...
千足金-混沌2号(已...
首页
-
证券投资
-
发改委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3-11-5
| 阅读
(504)
返回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发电企业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将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首批10个行业企业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钢铁生产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电解铝生产企业、镁冶炼企业、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陶瓷生产企业、民航企业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