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

日期:2013-10-29 | 阅读 (501)返回
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指导信贷市场产品定价,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

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运行初期向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首批报价行共9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每个工作日在各报价行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剔除最高、最低各1家报价后,将剩余报价作为有效报价,以各有效报价行上季度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占所有有效报价行上季度末人民币各项贷款总余额的比重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于每个工作日通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对外公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按年对报价行的报价质量进行监督评估,促进提升贷款基础利率的基准性和公信力。

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机制在信贷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扩充,有利于强化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促进定价基准由中央银行确定向市场决定的平稳过渡;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定价效率和透明度,增强自主定价能力;有利于减少非理性定价行为,维护信贷市场公平有序的定价秩序;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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