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事关农村土地改革进程的重要文件已下发至河北、辽宁等18个省市。按照文件要求,被确定的28个试点市县将于今年8月至9月正式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此次改革的原则是不突破现有土地利用政策、土地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流转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建设。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系统专家指出,国土部明确新一轮土地流转试点改革要延续至2015年,这间接表明到“十二五”期末,政府可能仍会“垄断”供地,并继续限价征用农村土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能否得到合理保障,仍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