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日期:2013-8-19 | 阅读 (510)返回
一、总体要求:产品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二、具体工作:
(一)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推广高效锅炉、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发展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
(二)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治理突出环境问题。示范推广大气治理技术装备、开发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推动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成套化、攻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应用。
(三)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
(四)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扩大环保服务产业、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
三、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重要提示:请在继续浏览混沌投资网站前仔细阅读下文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并将页面滚动至本页结尾“接受”或“放弃”键,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浏览还是放弃。点击“接受” 键,视为您已经阅读并愿意遵守本提示内容。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与信托计划的人士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浏览本公司网站的人士可能来自更广阔的区域,但登入本网页的人士均出于主动,因而有责任遵守适用于当地的法规。登入网站内页即表示登入者同意其已阅览本网页的所有部分,包括任何法规或法规注释。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并可能在短时间內大幅下跌,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產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並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並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否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资料于刊载日期属恰当充分,您在阅读时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已发生变化。本网站刊登的所有资料可予以更改或修订而毋须事前通知,尽管混沌投资并不承诺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公司并不对第三者所提供之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公司或其股东及雇员概不对于本网站内第三者所提供之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接 受拒 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