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见》围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核心要义,将采取十项措施“盘活存量”,在八大重点领域“用好增量”。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意见》来看,国务院提出的盘活存量资金,主要是采取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主要是要通过再贴现、再贷款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引导;二是创新外汇储备的应用,主要是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三是探索发行企业优先股;四是定向开展重组企业的并购贷款,并且适当延长并购贷款期限;五是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六是扩大不良贷款的自主处置权,让银行可以把存量的不良贷款用拨备核销掉或者卖出去;七是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八是拓宽保险资金的应用化;九是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经济,让银行理财成为债权融资、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十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让民间资本焕发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