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试点建设15-20个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到2020年,在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
总体部署与重点领域
——建设基础性、公共性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十二五”期间,将在计量科学、海洋资源、公共安全等领域启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试点建设工作。
——建设面向重点工程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十二五”期间,将在高速列车、智能电网与特高压、深海工程等领域启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面向农业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十二五”期间,将在农业装备、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启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面向新兴产业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十二五”期间,将在新能源汽车、有色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光电技术、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领域启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面向传统产业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十二五”期间,将在钢铁冶金、机械制造等领域启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