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2-7-3 | 阅读 (335)返回

 

从工信部获悉,《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已经印发。《暂行办法》将禁止无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企业从事稀土生产,并配合国土、环保、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推高稀土价格。

  超计划生产将被严惩

  《暂行办法》明确,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管理的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生产、销售的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以及利用国外进口的稀土矿产品和从稀土废旧物品中提取生产的稀土产品。

  根据《暂行办法》,工信部将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稀土开采、生产和出口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牵头做好指令性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工作包括计划的编制、下达、监督和管理。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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