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5月2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对前一日交易所公布的《试点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自此,被称为中国版垃圾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即将登上资本舞台。这被视为中国证券市场一大改革和创新,为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沪深交易所在公布的规范文件中规定,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以采取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 发行人可为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合格投资者可通过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私募债券转让。
私募债券发行前,承销商应当将发行材料报送本所备案。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备案材料完备的,交易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马中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