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再制造业的重要突破口,工信部正在酝酿对废轮胎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实施准入管理,目前《废轮胎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已经基本完成,有望今年出台。
《准入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废轮胎橡胶加工利用项目,将鼓励采用无害化回收、环保型利用方式,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必须采用节能环保技术与生产装备。
对已经建立的废轮胎橡胶加工利用企业,废轮胎橡胶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废轮胎橡胶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橡胶部分100%利用,对废轮胎橡胶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并100%利用。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邓亚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