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月稀土出口情况

日期:2011-2-28 | 阅读 (204)返回

据海关统计,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出口104.3吨,较上年同期(下同)下降83.8%;同期,稀土制品出口107.6吨,增长91.4%。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稀土制品出口比重增幅较大。稀土制品出口量占同期稀土及其制品出口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最大19.4%上升到今年1月份的50.8%,上升31.4个百分点。

二、稀土制品99%以上销往日本。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主要销往法国、韩国和台湾省,分别为39.3吨、25.8吨和20.7吨,对上述3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量占同期内蒙古稀土出口总量的82.3%;同期,稀土制品出口至日本106.6吨,占同期稀土制品出口总量的99.1%

三、中外合资企业主导出口市场。今年1月,中外合资企业出口稀土83.6吨,出口稀土制品74.3吨,分别占同期同种商品出口总量的80.15%69.1%;剩余稀土及其制品近乎全部为国有企业出口。

四、出口稀土制品全部为速凝永磁片;未列名氧化稀土、其他碳酸稀土、氧化铈、氧化钇等为稀土主要出口品种。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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