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和《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2001版)正式对外公布,688种药品被列入上海市市民基本用药目录,这标志着上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启动。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2009版)共有307种药品,其中包括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及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此次上海市基本药物目录在全国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物基础上,增加了符合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用药习惯的381种基本药物,其中包括236种西药、145种中成药,主要涵盖抗微生物药、解热镇痛药、心血管系统药、呼吸系统药、消化系统药、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维生素矿物质类药、血液系统药等24类药品,总共688种药物,在全国各地方基本药物目录中种类居首。今后,上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将限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执行不加价的零差率销售。
上海市卫生局表示,上海市政府举办的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将在明年上半年全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结束后统一实施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届时,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只能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高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