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改委价格司上周末下发文件要求神华、中煤、同煤、晋煤等多家国有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不得带头涨价;有关煤炭企业如果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这也是今年以来发改委首次发文直接干预煤炭价格。
文件要求: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今年1月,国内的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等签订了2010年度的重点煤炭合同,大部分煤炭企业涨价幅度均在30元/吨至40元/吨。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