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初稿)》即将完成

日期:2010-3-29 | 阅读 (280)返回

《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初稿)》即将完成 。工信部起草了初期提交讨论的草案。从这份名为《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初稿)》的草案中,据了解,该准入条件适用于并网型风电机组整机及其关键零部件(风轮叶片、发电机、齿轮箱、变流器等)制造领域,但绝大多数条款主要指向整机制造业。

根据初稿要求,打算进入风电整机制造领域的企业,至少应具备年产量达 100 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以及 5 年以上大型机电行业的从业经历。同时,企业所生产的风电机组容量需在 2.5 兆瓦及以上,并采用主流技术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如果是引进风电机组制造技术(购买生产许可证)项目,则必须经过全国性行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赞同意见方可申请。 据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 10 月底,我国风机整机制造企业已经达到 82 家,而具备百万千瓦产能的企业只有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是针对去年产能过剩意见后的举措。该初稿详细给出了具体的标准,在整机制造上 100万千瓦门槛较高。目前国内适合进行风电设备制造的企业集团大部分已进入该领域, 该准入条件对新进入者的要求比较苛刻。 此举可缓解国内风电设备行业的竞争状况,促使企业重心从价转变到质上来,加大研发,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国门。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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