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日宣布,证监会已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至此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制度已全部发布,投资者开户启动在即。而中金所也于20日晚间宣布,首个产品选择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定于本月22日9时起正式受理股指期货交易开户。 中金所20日发布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与修订稿相比,定稿进一步体现了“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0%提至12%,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低到100手。
此外,沪深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通知》,明确规定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为上证50和深成指的成份股,并明确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品)的范围、折算率及相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标的证券名单分别与深证成指(40只成份股)和上证50指数成份股范围相同,主要是考虑指数成份股市值相对较大、流动性较好及波动性较小等特点,符合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每个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条件,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实际可提供给客户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而每只担保品证券在计算充抵保证金价值时的具体折算率,也将会由各家券商根据其对上市公司的分析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的判断等因素来最终确定。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马中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