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包钢稀土下属的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施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储备资金将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自治区、包头市、包钢(集团)公司将共同给予贴息支持,自治区贴息1000 万元,包头市贴息1000 万元,其余由包钢(集团)公司贴息。
包钢稀土国际贸易公司目前的统销统购运作模式实际上就是企业层面的变相收储。2009年中期开始,公司控股67%、注册资本为7亿元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实现正常运营,改变了公司原有的营销模式——由之前的委托加工、易货贸易改为销售碳酸稀土、对以白云鄂博矿为原料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实施市场价统一收购、定向销售的方式。即国际贸易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稀土精矿或者碳酸稀土,但下游客户生产的所有稀土氧化物产品必须以市价售回给国际贸易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实施将大大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根据此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储备资金将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不过自治区、包头市、包钢(集团)公司将共同给予贴息支持,自治区贴息1000万元,包头市贴息1000万元,其余由包钢(集团)公司贴息,这将大大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更重要的是,上升到自治区政府层面的收储稀土,意味着公司的收储行为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也表明国家对稀土行业的越发重视。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