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表示,要实行严格的进出口管理和收储。
从征求意见稿在出口方面的规定来看,位列出口产品允许类目录的几乎是清一色的轻稀土产品,镧、铈、镨、钕的氧化物、碳酸盐、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醋酸盐、氢氧化物、草酸盐……各种轻稀土的初级产品都被划为出口允许类产品。重稀土的主要金属元素铽、镝的各种初级产品,以及铥、镱、镥的富集物,甚至含铥超过3%、镱超过5%、镥超过3%的各类化合物、金属或合金则统统被禁止出口。
在生产环节政策要求,使用包头混合型稀土矿的冶炼分离年生产规模应大于8000吨,使用四川氟碳铈矿的冶炼分离年生产规模应大于5000吨,使用南方离子型稀土矿的冶炼分离年生产规模应大于3000吨。
国家的此项政策意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稀土分离和冶炼的能力,并不会限制高附加值的稀土产品出口,这可以从钕铁硼磁材的出口退税政策就可以看出端倪。对于目前的分离企业来说来说,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投入资金扩大分离能力,提高技术水平。由于大部分的离子矿分离企业都小于3000吨,政策短期对南方的稀土企业造成利空,行业洗牌不可避免。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林世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