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新版医保药物目录),至此2004年版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完毕。人保部同时规定“各省市区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盒生物保险药品目录”。
从此次目录来看,涵盖药品范围得到了扩大,新版医保目录中,中药产品种类从823扩大到987,数目提高了19.9%;西药产品种类从1031扩大到1154,数目提升了12.9%;中西成药合计数目从1854提高到2151,整体扩容16%;中药饮片目录基本维持不变。目录也针对性地增加了儿科用药,并在抗病毒、心血管、妇科已经骨科等中药优势领域增加了相应品种。西药目录,对一些由于耐药导致疗效不佳的产品进行了更新换代,新调进约200个升级产品。针对目前的发病趋势,抗病毒、精神类用药以及某些特殊专科用药领域品种有所增加,并且大量增加了诊断用药品。
新版医保目录实现了与基本药物目录的衔接。医保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甲类药品。其中对报销比例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 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