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今后新建的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
《通知》规定,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0.61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将按建设进程另定。但《通知》未详细说明四类资源区具体划分方式。
固定电价的出台保障了风电场的盈利能力,标杆电价法有利于规范市场和价格机制。当前风电场普遍经营困难,一是因为招投标制度下的低电价,二是因为电网接入跟不上。现在上网电价政策较之前的招标制度更有利于发电企业,还有利于引导资金投入。此价格已与火电上网电价相近,并且接近风电的发电成本,但受益于前期规模化发展,企业还是会有微利,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今后风力发电的推广和使用,将刺激业主开发二三类风区的热情。
(混沌投资基金投研团队林世洪)